广州市城管委在城市管理工作年终总结暨部署大会上,提出“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”的计划,被副市长苏泽群泼了冷水。他指出,这“绝对是一种不公平、不负责任的行为”。对广州的垃圾处理问题非常忧虑,是苏副市长不认可允许摊贩摆卖的重要理由。
广州市一天产生17000吨垃圾,经过环卫工人、拾荒者等的初步分类后,还有12000吨进入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场进行终处理,这其中餐厨垃圾占了差不多五成。看苏副市长的数据和说法,将垃圾处理难问题和不许摊贩摆摊一事直接挂钩,让人有啼笑皆非之感。
五成餐厨垃圾中,摊贩制造的餐厨垃圾占了多大比例?这是第一个疑问。如果广州人人都吃街头饭摊,不在别处就餐,那么占垃圾总量五成的餐厨垃圾,就由摊贩集中产出,否则,街头摊贩就和五成餐厨垃圾无关。
如果街头摊贩制造餐厨垃圾的能力强大,那就说明街头餐厨对广州人的生活极为重要,重要到须臾不可缺少的程度。也就是说,街头摊贩完成了一项宏大的民生工程,所担负的功能无可替代——同时,广州市政府还拒不承认摊贩的合法性,尽管为众多广州人提供一日三餐劳作服务的摊贩规模庞大,也依然不许他们存在。
但是,要是承认摊贩制造的餐厨垃圾数量有限、处理不难,再以摊贩制造垃圾为由来禁止摊贩,就不成其理由了。苏副市长怎样解决这个矛盾,天知道。
第二个疑问是:摊贩那里出来的垃圾,真的是摊贩造吗?摊贩餐厨垃圾和别处的厨垃圾没有区别,分不出摊贩垃圾还是坐商垃圾、低收入垃圾还是高收入垃圾。在家做饭,垃圾从家里出来,在酒店吃饭,垃圾从酒店出来,管它从哪里的出来的垃圾,全都是广州人制造,均出自广州居民和在那里的流动人口。把五成或单列某部分垃圾量算在摊贩头上,这也太扯蛋了。
仔细思辨的话,餐厨垃圾还真的有些不同,没准也有合法非法或贫富贵贱之分呢。穷人家庭和特勤俭家庭,“低碳生存”的特点明显一些,人均出产垃圾一般是量少“质差”。典型一例比如经典粤菜,它的精致美味,相当程度上依赖于优质原料。粤菜厨师做起菜来大刀阔斧,削掉原料的一些可食部分而选取精粹,而这做法对过穷日子的人来说则不可接受。可见,广州富人家庭或高档酒店的餐厨垃圾质量高、数量大很正常,而摊贩餐饮出产的垃圾带着一幅穷愁潦倒的样子也很正常。
不过,要说这部分“穷垃圾”就一定是特别难处理,还是没道理。如果摊贩被赶得到处乱跑,不得不乱走乱丢的话,是会增加些打扫收集垃圾的麻烦,而“设置一些过渡性临时摆卖摊区”,这意见就会有助于问题解决,凭什么以垃圾处理难的理由否定这一意见呢?